8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10项税收征管服务措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包括提升税收大数据服务能力、深化增值税电子发票应用、推进“五税合一”综合申报、探索推广纳税申报预填服务、简化增值税即退办理流程等。
据了解,为支持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2019年底,国家税务总局推出16项税收便利化服务措施,推动征管一体化和税收便利化。上海, 江苏, 浙江, 宁波和长三角安徽税务部门积极探索基于数据共享的市场准入一体化,为实现跨区域通办提供了坚实基础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10项新措施进一步丰富了长三角,税收征管一体化和税收便利化改革内容,形成了“1610”税收支持体系,积极构建税务“服务共同体”“征管共同体”“信息共同体”。
浙江工商大学教授郭宏宝,认为,税务部门出台的10项措施,从税收数据赋权到具体税收优惠事项的办理,都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而且都是恰到好处的政策措施。相信十项措施的实施将加快长三角一体化进程,对国内流通体系的形成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