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天猫双12事件只持续了不到20天。我相信天猫的很多用户都在等待这个事件。今年的双12活动将会有一场跨店满减游戏。我们来介绍一下跨店使用天猫双12的规则。
天猫跨店满减是平台组织的满减活动的游戏,利润由商家承担。为了更好地契合活动主题,报名参加2020年天猫双12的商家必须支持店内所有产品使用跨店满减(包括不活跃产品,不支持使用跨店满减的除外),注册时需要完成操作。注册成功后,商家不允许取消首次满减门槛。跨店满减设置流程可以在这里查看。
[阈值和优先叠加]
1.跨店满减是商家的一种盈利行为。比如门槛300-40,40元为商家盈利。
2.跨店满减初始满减阈值:每满300元减40元(跨店满减使用类别不支持此查询)
3.满减的门槛是每次满减的形式,上限不封顶。例如:300减40,600减80
4.在计算估计的普惠交易价格时,会包括跨店全额折扣。
5.用户支付单笔订单/多笔订单(含跨店)组合支付时,可在单品折扣达到相应的同满减阈值后,扣除订单总金额(不含运费、税费、运费保险、增值服务等非商品金额,下同);
6.跨店折扣降为跨店折扣,可与品类购物券、天猫购物券、天猫超市卡、超市银泰卡、支付宝红包、现金装红包、吉芬宝、单品券、店铺券、店铺珍品、裂变券等组合使用。请注意利润率。默认情况下,消费者在付款时会优先考虑单品优惠券和店铺优惠券。如果订单满足“跨店满减”和“品类购物券”的使用条件,可以叠加继续使用“跨店满减”和“品类购物券”。活动期间,部分优惠工具可能无效,可能会增加新的优惠类型。具体商品偏好的叠加以消费者下单付款时的实际交易过程为准;
7.如果使用跨店满减折扣并进行分配,则在计算跨店满减折扣后,如果合并支付订单中的任意子订单出现0或负数,则跨店满减仍然可以使用,系统将根据该子订单计算其他折扣后的剩余已付金额作为折扣的最大可用金额,直到该子订单的已付金额被扣除为0元;商家应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可能产生的扣缴税款义务。(可在此查看并联满减折扣分配计算逻辑的重要变化)
[使用时间和收集渠道]
跨店满减无需消费者代收,满足门槛要求即可享受优惠。
跨店满减时间:2020年12月10日00:00:00-2020年12月12日23:59:59
[使用范围]
报名参加2020 天猫双12的商家必须支持使用店内所有产品(包括双12的活动产品和非活动产品),不支持使用2020双12跨店满减品类的商家除外,不支持品类点击此处,跨店满减不封顶。
注意:我成为了双12事件商家,但是没有签约商品,所以跨店满减仍然生效。
[优先分配]
跨店满减支持单店满减支付,同样满减门槛下也支持跨店使用。在跨店使用场景下,会根据商品项目优惠价格的金额进行拆分,计算商家对于该订单的实际获利金额。
比如跨店每300次降价40元的门槛下,如果A、B店同时以300元购买,A店产品优惠价格为150元,共享20元;b店内单品优惠价格150元,与20元共享。
好了,这是天猫双12跨店满减使用规则介绍。在使用全额折扣之前,天猫用户可以先了解具体的使用规则,以便在活动当天充分利用折扣。
文章转自39电商创业,原链接:https://39zn.cn/article/126910.htm